时间:2023-12-19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56岁男子支付500元网约女子上门服务,在两人发生关系时,男子拒绝戴套,女子坚决不同意,然而男子强行上。女子一气之下报警称遭强奸。
56岁的男子王某,这天出差到了广州,晚上吃完饭之后,感到很无聊,就打开某聊天软件,上网随意浏览。
王某正好感到空虚,他通过联系沟通,很快以五百元一晚敲定了与“失足女”小红(化名)的交易。小红事先讲好要全程戴安全套,张某答应了。
当小红来到酒店,王某没说几句话,就开始直奔“主题”。小红马上提醒王某做好安全措施,王某说,戴那东西不舒服,我不想戴。
分析这个案例,王某与小红本来是双方自愿达成卖淫嫖娼交易的,虽然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5000元以下罚款。但尚未构成犯罪。
但在交易过程中,这个王某违约,在小红多次强调要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,仍然不听并与之强行发生性关系,显然已经违背了小红的自主权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这个案例提醒我们,做人还是要洁身自好,嫖娼不仅有极高健康风险,还有违公序良俗,甚至涉嫌违法犯罪。我们一定要坚持抵制不良诱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