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05-01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近日,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伊胡塔人民法庭发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,与代表委员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综合执法局、嘎查委员会联合运用“群英断是非”工作法,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“狗咬羊”饲养动物致损责任纠纷。
1月19日午夜,韩某和丈夫被监控警报声吵醒,发现监控下自家羊圈里的羊正遭受到两条狗扑咬,匆忙赶到羊圈后,发现3只大羊和3只小羊已被狗咬死,还有数只受伤,二人费了好大工夫才抓住两条狗并报警。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,并记录下现场视频,同时向韩某提出处置方案。次日,韩某通过微信群得知两条狗分别由同村王某和桂某饲养,遂韩某与两家进行协商,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谈妥,故韩某诉至法院。
法庭受理后,认为该案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,涉案标的不大,不宜对簿公堂,适合诉前调解。于是,将案件导入巴胡塔苏木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,3月5日,在调解中心调度下,法官与巴胡塔苏木人大主席、政协委员、司法所所长共同参与诉前调解。在调解中心,通过提交的现场监控照片、视频,以及派出所调取出警现场视频,最大程度还原案件实体真实性。了解基本情况后,相关人员一同前往被告家中协商赔偿事宜。
“两只狗当场咬死6只羊后,因羊圈中的羊互相踩踏,又有8只受伤的羊在三日内陆续死亡,我必须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!”韩某生气地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。
“确实是我家的狗咬死他家的羊,但是我们过去时只死了6只,我只能赔偿这6只的,其他的想都甭想,我不可能赔!”玉某和桂某不甘示弱,激动地说道。
见此情况,法官向双方讲解饲养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利害关系,代表委员和司法所所长以当事人是多年同村村民为切入点,劝解当事人不应该相互对峙、激化矛盾。经过多方的沟通,二被告认识到自己疏于对狗的管理,并对肇事事实表示认可。但就伤亡羊的数量、赔偿金额等意见分歧较大,调解进入僵局。
原告在狗咬羊后,将两只狗豢养于自己家中,在首次调解后,一只属于桂某的狗死亡,桂某得知后气愤不已,随即向法庭提出反诉索要赔偿并要求司法鉴定。
“一次调解不成,我们就调解两次,当事人有心结,我们就把思想工作做通。”4月25日,法庭再次邀请了苏木人大主席、司法所所长以及嘎查书记,通过提前了解双方想法,组织当事人到巴胡塔苏木联合调解中心进行调解。有了第一次调解的基础,双方都有了合理解决纠纷的意向,且情绪相对冷静。法官向当事人释明举证责任分配,告知其提起鉴定评估的相关成本和诉讼风险。人大代表和司法所所长通过摆事实讲道理,向被告说明饲养动物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。嘎查书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阐述邻里邻居和睦相处关系之道。经过耐心的法律释明和入情入理的沟通,最终二被告每人当场赔偿了3000元,双方握手言和,一场因狗咬死羊引发的矛盾纠纷就地彻底化解。
伊胡塔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,深化“多元共治,法促和谐”的多元解纷品牌建设,努力打造“枫桥式”人民法庭。下一步,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,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,实质化解矛盾纠纷,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