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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过午不食的坏处终于真相了?

时间:2024-04-19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
  闺蜜酒后驾驶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后又逃逸,现在委托你去现场打探情况,你会怎么做?近日,崇明一女子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酒后开车,撞到小区停车位上停放的车辆后逃逸,委托其闺蜜去现场打探情况。在好闺蜜和民警的合力劝说之下,其决定投案自首。

  4月9日21时许,崇明公安分局港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,其停在小区车位里的轿车被撞,不知肇事司机是谁。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。

  据报警人回忆,他在散步回小区后看到爱车被撞,旁边一辆货车也有被撞的痕迹。正当民警调阅公共视频、展开走访调查之时,李女士来到港西派出所,称要帮朋友王某代为说明肇事情况。

  原来,李女士是肇事司机王某的闺密,当晚20时30分许,王某打电话告诉李女士,她酒后开车回到小区时撞到了别人停在车位上的车,当时很害怕,停好车后就赶紧回家了,但毕竟心虚,想让住在同一小区的李女士帮忙到现场了解一下情况。

  李女士到达现场时,民警正挨家挨户调查。李女士思来想去,出于真心为朋友考虑的她,选择来到了派出所。

  民警肯定了李女士的深明大义,并在电话里一起劝说王某到派出所自首。随后,王某来到派出所,交代了其当晚酒后驾驶机动车,发生单车事故且逃逸的违法事实。经检测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当民警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时,王某却支支吾吾怎么也拿不出来。民警调查发现,原来王某在四年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,构成危险驾驶罪,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目前,王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被崇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。

  警方提示:驾驶员千万要牢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道理。驾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,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拨打110、120,切勿心存侥幸妄图“一逃了之”。

【责任编辑:管理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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